我们所说的非暴力,是社会或政治运动范畴的概念,准确的说法是非暴力抗争或不合作,而运动的整体结果就是非暴力革命。因此,另一些范畴的暴力并不在我们议论的范围,如正当防卫、个人复仇等。非暴力不否认暴力抗争的权利,只是认为在现代社会中,非暴力抗争具有更清晰的战略价值,是可以产生预期政治效果的手段。
那种认为非暴力抗争面对极权政府一定会失败的观点,是一种历史的无知。成功的范例很多,不必再次赘述。米奇尼克说过,选择非暴力的一个原因,是“我们没有枪”。我不反对正当防卫,也不反对个人复仇,但当我们探讨民众集体抗争的策略、尤其探讨一场革命时,如果没有枪却高喊暴力,我不知道有什么意义。
有人说,非暴力抗争在中国不可行的原因是中共太野蛮残暴,它不是甘地等所面对的诸政府。这个说法蕴含的逻辑是:因为中共太暴力太暴戾,故我们要和它玩暴力比暴戾。这不就是说它什么强我们就和它比什么吗?非暴力抗争恰恰是要在暴力以外寻找力量,在中共弱的方面入手,从根本上改变力量的对比,最终取得政治上优势。
有人说六四后,非暴力抗争一次次失败,现在只能依靠暴力。莫忘记,六四屠杀使暴力抗争比以往更具有了正义性,28年来,暴力的呼声从未止过,然而高谈暴力革命的领袖们,他们的行动在哪里?如果说非暴力抗争屡尝败绩的话,那么,政治运动层面的暴力抗争28年来实际上从未发生过,因而连失败都谈不上。
从社会动员的角度讲,既然我们连大规模的非暴力抗争都无法有效组织起来,谁又有能力组织成功的暴力抗争?更何况,非暴力抗争即使面对中共政权,也并非一无所获,比如我曾组织的东京空运、麻雀行动,即使在海外,也能起到一些实际作用。国内维权成功的案例也不少见。关键在于行动,在于更多人参加。
民众是否参与抗争首要因素是所能承受的风险和代价。暴力抗争所招致的暴力镇压和迫害通常大于非暴力抗争,故比非暴力抗争的民众参与门槛更高(参与人数是抗争胜利的最关键因素之一)。此为暴力革命家用力鼓动但一直无法形成行动的原因。领导者若一厢情愿认为英雄计算成本的公式适于一般民众,那他肯定会犯策略错误。杨佳不可能靠运动领袖的推动而形成有规模的复制。
附:
杨建利简介:
美國哈佛大學研究員/公民力量創辦人1963年生於山東,北京師範大學數學系畢業,柏克莱加州大學數學博士、哈佛大學政治經濟學博士。六四時返國聲援民運,此後被列入黑名單,歸國無門。1998年創辦二十一世紀中國基金會並任主席;曾任中國民聯陣副主席。2002年4月潛回中國大陸考察東北工潮被捕,2004年5月以「間諜罪」及「非法入境罪」判刑五年。2007年4月27日刑滿釋放,並被迫返美,同年底創辦「公民力量」。現任哈佛大學甘乃迪政府學院高級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