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

一个仓库能胡作非为成啥样?历史告诉你

从这里开始进入最关键的核心。仓库里到底有什么东西?什么会爆炸?什么能炸成那样?

详细的调查结果最快也得几个月后再出来,我们没有时光穿梭机飞到那时候得知全貌,但我们还是可以用历史的维度来考察,让时光倒流。

回到 1993 年的深圳,同样的一个 8 月,阳光灿烈的南国。

人是健忘的动物,一年前的事都大多记不清,更何况一跨 22 年?很多年轻人那时还没记事,更多的人,更是从没听说过那个年代并没有太多官方报道的事故。

但 22 年过去了,我依然记得那个夏天,《南方周末》头版(似乎还是通版?)的巨幅黑白现场照片:

一股数百米高的烟柱直冲云天,烟雾中不断翻出一个个巨大的火球,如同原子弹爆炸形成的蘑菇云!

以及文章的开篇,深圳人对外报平安的电话统一开场词——“我差点再也见不到你了”。

当时我吃了一惊,中国最现代化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差点就被炸掉了?

同样恐怖的爆炸

1993 年 8 月 5 日,下午 13 时 26 分,深圳夏日午后的宁静,突然被一声轰然巨响打破了。全城望去,一朵硕大的蘑菇云从清水河腾起。危险品仓库发生了大爆炸!



方圆 500 平方米以内几乎夷为平地,中心现场一片火光。一公里以内的建筑物都不同程度遭到破坏;无数窗户连同空调被巨大的冲击波推入室内;深圳人引以为骄傲的国贸大厦玻璃被震碎;

清水河其实不是河,是位于深圳市区东北角、距离罗湖口岸仅 4 公里的一片区域。在这里的红岗路,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联合公司(以下简称安贸公司)建有清水河仓库区清六道南端平仓(下简称清六平仓),

该仓库建筑规模大、储量大。建筑面积大约为 4 万平方米,设有 1-12 栋仓库。每栋仓库占地约 2000 平方米,是深圳最大的化学危险品储存中心。

下午 13 时 10 分,4#仓库的保安队员王艳军发现仓内堆放的过硫酸铵冒烟、起火,因消防设施无水,用灭火器灭火没有扑灭。电话报警,119 接不通。于是,赶紧截住一辆汽车直接去 10 公里外的笋岗消防中队报警。

笋岗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派消防车前往灭火。当消防车开出后不久(13 时 26 分 11 秒),4#仓内堆放的可燃物发生了第一次爆炸,彻底摧毁了 2#、3#、4#连体仓。

15 分钟内,5 个消防中队的 11 台消防车就到了着火点。在现场成立火场指挥部,同时制定应急措施。全体消防队员奋不顾身地站在火海前英勇奋战。因为当时爆炸中心以南 30 米处就是双氧水罐,300 米处是油气罐。



但由于危险品处于持续被加热状态,约 1 小时后,在 14 时 27 分,5#、6#、7#连体仓发生第二次爆炸。

这次爆炸的冲击波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方圆数公里内的建筑物玻璃全部震碎,距离现场最近的几位指挥官死亡——包括深圳市公安局两名副局长王九明、杨水桐,多人负伤。



第二次巨大爆炸产生的大量飞散物,如黄磷 (在空气中会自燃) 和其他引燃物飞落在约 0.6 平方公里范围内,通红的火球四处乱飞成为火种,又引燃了多处火灾。

大火的蔓延,使爆炸的清水河仓库区形成一片火海。清水河北边的 14 座储物仓、两幢办公楼、3000 立方米的木材和大批货物熊熊燃烧,附近的 3 个山头也是一片烈焰。

清水河片区这个时候已成为着了火的弹药库,就在爆炸中心南面 30 米处,是存有 240 吨双氧水的仓库;距爆炸中心南面不到 300 米,是深圳市燃气公司的 8 个大罐、41 个卧罐的液化气站及刚运到的 28 个车皮的液化气,西面约 300 米处还有中国石化的一个加油站……

如果爆炸持续,方圆数十平方公里都将被夷为平地。深圳特区告急。如果真的采用微博发明的 burn down 原则,深圳早就完了。



危难时刻,现场指挥部作出了正确选择:北面的货仓可以先不救,南面的双氧水仓库无论如何要保住,保住双氧水就等于保住液化气罐,保住气罐就等于保住深圳。

此时,有消防部门负责人提出:在火区与气罐库区之间,铺一条水泥隔离带。这条建议被采纳了,广东省边防总队 3000 名军人扛着水泥袋,紧急铺路。



天佑深圳。那天的风向很帮忙,没有朝油气库的南边方向吹,而是往北吹。

夜晚,广州、中山、东莞、珠海、惠州、佛山、清远市的 100 多辆消防车前来增援,加上近万名公安消防、边防武警和解放军防化兵 16 个小时的恶战,到 8 月 6 日上午,险情被基本排除。

不过,被引燃的剩余货仓,则一直燃烧了近半个月。事故共造成 15 人死亡,200 多人受伤。清六平仓 6 个仓(2#-7#仓)被彻底摧毁,现场留下两个深 7 米的大坑,其余的 1 号仓和 8 号仓遭到严重破坏。

然而,爆炸之后,仓库内到底存了些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没有人能说清楚。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事故调查专家组,从展开了漫长艰苦细致的事故调查工作。最后的调查情况是这样的。



一连串明目张胆的违法

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公司清水河仓库区原本是 1987 年按干杂品库设计的;根据当时的规划,主要安排一些影响市容和有污染的项目,仓间存放丙类货物,有散装水泥库、煤场、木材场、其它丙类干货。1990 年 4 月 30 日,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按照干杂货平仓的使用性质对清六干杂货平仓进行消防验收,发给消防验收合格证。

干杂货平仓验收合格后,移交中贸发 (集团) 储运公司使用,管理。该仓库启用后,未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改建扩建,擅自将原 2 至 3 号仓,4 至 5 号仓之间搭建,形成两个联体仓。1989 年该仓库部分库房就已改储危险品,1#仓租给石油化工公司作为双氧水厂。

1990 年 6 月,深圳中贸发 (集团) 储运公司与深圳市爆炸危险物品服务公司联合给深圳市政府报送 " 关于成立合营公司’深圳市危险物品储运公司’的请示 ",附有公司章程,合同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称,清六平仓的地理位置适合作危险品储存仓库,并将干杂货平仓说成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了相应的通风,防火,防毒,防爆,报警,调温,防潮,避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危险物品仓库。

实际上这座干杂货平仓按爆炸物品 (烟花爆竹) 库,和易燃易爆化学品 (甲类) 库的标准衡量,每座库房的占地面积,防火墙间的占地面积,库间距离、对外安全距离等等统统均不符合有关规定。 更何况那些吹出来的安全设施。

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按照办文程序,征求了市公安局,运输局同意,于 1990 年 9 月下发《关于成立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的批复》,批复中指出;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及装卸搬运 (须经市运输局和公安局审批,备案)。

但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只向公安局申报,未向运输局申报。1990 年 10 月获得了营业执照。

与此同时,深圳市公安局陆续向安贸公司发放了《广东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广东省剧毒物品储存许可证》;《深圳市爆炸品,危险品接卸中转许可证》。

深圳市公安局根本没有履行审查程序,在根本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就发证,这是安贸公司得以违法经营的根本。



毫无安全制度的仓库

这里的仓库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直接上岗。搬运工和部分仓管员是外来临时工,上岗前没经过必要的培训,不懂各类化学危险品性质,不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这些临时工工作岗位也变换无常,帐目不清。仓库存放什么货物,多少种货物,各种货物有什么危险性,各种货物有多少数量,仓管员心中无数,找不到帐单可查。

由于无安全制度,化学危险品进库没进行安全检查,导致危险化学品乱放、混储的现象严重,如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化危品同库堆放,毗邻储存。而且常发生货物堆放过高、间距过窄的的事。

按批准文件明确规定:2#平仓存放压缩液化气体。3#平仓存放腐蚀品;4#平仓存放易燃品;6#平仓存放毒害品;7#平仓存放氧化剂;8#平仓存放爆炸品 (烟花爆竹);都有规范。

但在实际使用中,安贸公司严重混装,把不相容的物品同库存放,相邻存放,严重违反安全规程。

如 3#平仓内的氨基磺酸,硫化碱,甲苯等与强氧化剂均不相容,不能同库存放,但实际上不但同库存放,且与多孔硝酸铵相邻存放。

4#平仓内高锰酸钾,过硫酸铵,硝酸钾,硝酸铵,多孔硝酸铵等均为氧化剂,强氧化剂,而硫化碱为强还原剂,又有火柴可燃物,均一起存放在一个库内,且相互邻接。

6#平仓存放有甲苯,硫化碱,保险粉,硫磺等与氧化剂硝酸铵,硝酸钡等。

7#平仓内有强氧化剂硝酸钾,硝酸铵,高锰酸钾和氧化剂硫酸钡等同库存放,均形成重大火灾隐患。



一个层层堆起来的巨型炸药包

事发后,调查组经反复查证保管员,保安员,叉车司机等仓库工作人员,列出了各仓物品种类及数量图。

如该仓库发生第一次爆炸的 4#仓库内有过硫酸铵(二级氧化剂)40 吨、硫化钠(一级强还原剂、碱性腐蚀品)60 吨、高锰酸钾(一级氧化剂)10 吨、碳酸钡(一级有机毒害品)60 吨、火柴 3000 箱、多孔硝酸铵 65 吨等;

发生第二次大爆炸的 6#仓库内有硫化钠 60 吨、硫磺 15.7 吨、甲苯 4 吨、乙脂 60 吨、碳酸钡 60 吨、多孔硝酸按 48 吨。保险粉 2 吨、甲甲脂 4 吨、磷酸 60 吨、亚硝酸钠 60 吨、酒精 1.2 吨、氢氧化钾 40 吨等。

这大批量的危险化学品,就这么堆叠在这么一个缺乏安全制度、管理混乱、公然违法的仓库里。仓中货物堆放密集,周转频繁。

具体爆炸原因

事故前,4 号仓内已无空位,把无法入仓的一千多袋硝酸铵堆在该仓外东北角站台上。

8 月 5 日上午,从搬运出 800 袋共 20 吨过硫酸铵经仓中间通道运出装入香港来的货柜汽车运走;余 800 袋仍堆在仓外东北角。

8 月 5 日中午 12 时,又加班装运硝酸钾,以上装卸过程中,多人爬上货堆搬运清点,也曾发生坠袋,翻袋现象,难免洒漏过强氧化剂硫酸铵,硝酸钾。

结果,尚未装完就发生了事故。

4 号仓内多处存放有强还原剂袋装硫化碱,有的码在氧化剂旁边。 工业硫化碱是九水硫化钠,熔点 50"C,实验结果证明,过硫酸铵遇硫化碱立即激烈反应,放热,产生硫化氢。

以上分析说明:4 号仓内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混存,接触,发生激烈氧化还原反应,形成热积累,导致起火燃烧。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爆坑中心,确定第一次爆炸点在 4 号仓中部偏南处。 4 号仓内当时存有的可爆物品共有:多孔硝酸铵 49。6 吨,硝酸铵 15。75 吨,过硫酸铵 20 吨,高锰酸钾 10 吨,硫化碱 10 吨。

其中过硫酸铵,高锰酸钾等爆炸威力较弱,而多孔硝酸铵在高温或足够的起爆能量的作用下爆炸威力较强,常被用来制造工业炸药。据炸坑直径 23 米,深 7 米,测算出爆炸的硝酸铵为 29 吨。

火灾爆炸的蔓延和扩大

4 号仓硝酸铵爆炸后,彻底摧毁了 2#,3#,4#连体仓,强大的冲击波破坏了附近货仓,使多种化学危险品暴露于火焰之前。

库区空气温度升高,使多种化学危险品处于被持续加热状态。

6 号仓内存放的约 30 吨有机易燃液体被加热到沸点以上,快速挥发,冲破包装与空气,烟气形成爆炸混合物,并于 14 时 27 分 34 秒发生燃爆。

燃爆释放出巨大能量,造成瞬间局部高温高热,出现闪光和火球,又引发该仓内存放的硝酸铵剧烈爆炸。

第二次爆炸实际是三次间隔时间极短的大爆炸,5#,6#,7#连体仓被彻底摧毁,8#单体仓严重破坏。现场留下一个长 36 米,宽 2l 米,底为两个 6 米深的锅底形炸坑 (估计有 37 吨和 25 吨硝酸铵爆炸)。

爆炸后的带火飞散物(如黄磷、燃烧的三合板和其它可燃物)又使火灾迅速蔓延扩大,这就是导致火灾的全貌。

经事故调查部门勘查认定:

安贸公司清水河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危险品仓库,以及仓内化学危险品存放严重违章是造成 "8.5" 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4#仓内违章将过硫酸铵、硫化钠等化学危险品混储,从而发生接触,发热燃烧,是 "8·5" 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

化学危险物品混装严重,管理混乱,长期严重违章,因此,这里事故发生是必然的。

而且,清水河仓储区建库 7 年,占地近千公顷,有各类分库区 10 多种,这样的重点部位,仅有 4 个消火栓,爆炸时已有 3 个不能使用,唯一能使用的一个还没有水!

同时,读者也能看到,像这么一个混乱的仓库,各种危险化学品混合堆叠,根本不是消防力量能够扑灭的。



即使是仓库的库管员,也说不清这里到底存了什么。

作为军人的消防队员只能从上到下,投入奋战。第二次大爆炸之后,仍要力保双氧水仓库、液化气罐,保住深圳特区。

对,所有的人对里边到底有什么都不清楚。

那是悲壮和混乱的 1993 年,8 月。

凤凰新闻客户端主笔 唐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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